發(fā)布部門:青島市科學技術局
補貼金額:資金支持
依據《管理辦法》第三章第十二條,申報市重點實驗室須滿足下列條件:
1.符合市重點實驗室建設指南,研究實力強,在本領域有代表性,有能力承擔國家、省、市科研任務;
2.具有良好的學術研究氛圍和較為完善的科研管理制度;
3.具有結構合理的高水平科研隊伍,固定研究人員不少于20人,其中,具有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的研究人員不低于三分之一;
4.具備良好的科研實驗條件,人員與用房集中,實驗室面積應在1000平方米以上,科研儀器設備總值應在800萬元以上(人工智能、大數據、云計算等新一代信息技術領域實驗室可適當降低設備總值);
5.依托單位能為實驗室提供后勤保障及相應經費等配套條件,保證實驗室科研工作和開展國內外學術合作交流的基本需要。
TOP
客服
電話
微信